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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过户全攻略——最容易忽略的证明问题 |
文章类型:购房指南 浏览次数:2556 加入时间:2012-09-09 21:10:44 出处: 打印该页 |
来源:搜狐焦点网2010年04月23日08:56 我来说两句(0) 了解二手房买卖中的一些过户知识,保障买卖双方权益,使二手房交易安全、可靠,使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交易。与此同时,一些房屋或产权人因忽略房屋过户的严肃性,致使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在过户环节“卡壳”,需要补办相关手续,给买方造成心理障碍,有的因此解除了买卖合同。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,只要稍加注意及时办理,完全可以避免。 而一但“卡壳”则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,归咎起来无外乎以下几种: 产权继承 (1)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,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,到了孙子辈,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。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,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。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,这样、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,由房屋实际占有(分配)人一人继承。 (2)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,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,办理继承公证时,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,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。 (3)产权人死亡,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。为便于交易,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,由一人继承。 上述三种情况,取得继承公证书后,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。 (4)共有人死亡,产权人(其配偶)和子女共同继承。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。 现实中、在过户环节“卡壳”的这种情况最多,产权人往往以产权、名字都是自己的,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,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。当然、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,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(证明丧偶后购买)后才能过户。 离异要证明 正常二手房过户,夫妻均应持有效证件到场签字画押。而离异者在出售房屋时,除需提供正常交易所需的资料外,还应提供离婚证、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、无再婚证明等方可;产权证如果不是自己名字,则需持有效证件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;如果离异后再婚,除持之前资料外,其配偶也应持有效证件一同到场。 未婚要声明 未婚产权人之前处分自己的产权,过户时出具身份证、未婚证明(街道办签开)即可。现在则需要首先在属地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,然后持该证明、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未婚声明书;持身份证、未婚声明书方可办理过户手续。 结婚证不可少 二手房过户中,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结婚证。许多产权人结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、领证的遗失了、虚报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、登记与身份证号不符等,都会造成不能过户的麻烦。过户前应仔细检查自己的结婚证,如果有年龄、身份证号不符、名字错误等,应到发证机关办理相关证明;未领结婚证或遗失的,应在属地或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,为二手房过户疏通道路。 以上是近期二手房过户中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,可以通过有效途径合理转化。但有的问题因牵扯几个部门,办理起来比较烦琐,所以、需要一定耐心。只有疏通交易环节面临的障碍,才能完成交易顺利过户。二手房过户中还反映出一些疑难问题,如产权人去世、产权人举家外迁等,因没有及时过户导致无法交易,影响了购买人居住和改善居住条件的步伐,使遗留问题而长期搁置。不论房屋有任何外因,及早过户是保护自己权益最有效的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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