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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国五条细则不"细" 可免税购房者也扎堆过户 |
文章类型:房产资讯 浏览次数:2880 加入时间:2013-04-22 09:27:23 出处: 打印该页 |
国五条上海细则已经出台,但由于何时开始实施新政尚不明确,因此昨天依然有不少市民前往各交易中心赶“末班车”。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,绝大多数市民并不明白“严格按照差额征收20%个税”的具体含义,一些本就可以免税或减税的交易者也扎堆办理业务,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要“归咎于”细则不细、咨询不畅。
可免税的也来扎堆过户
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张杨路受理点,昨天经历了3月以来再一次的“爆棚”,被戏称为“最后的疯狂”。在乌压压的排队人群中,晚到的卖房者费先生眼看着可能连号都取不到,格外着急,但记者一问之下,发现他只想卖掉现在的小住房“改善一下”,且符合“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个税”的要求,根本用不着扎堆办理。即便新政实施,他照样可以免税。
像费先生这样的市民其实不少,他们在现场没能找到专门的咨询窗口答疑,费先生告诉记者:“我也打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,但那边只有语音回答,没有人工服务,说是非工作时间,只能使用语音留言。”
其实,虽然沪版国五条并没有像京版国五条那样明确“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个税”,但这一规定虽非新政却依然实行,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,“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,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”
此外,出售自住房1年内重新买房,可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。市民可对照一下,本就可免税或减税的就不要一窝蜂去办理过户了。
沪版国五条还有些空白
这一轮房地产调控中,“严格按照差额征收20%个税”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如何减少误伤刚需的问题。有人认为,在热点城市,这一税收可能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,从而增加购房成本,推高房价,尤其是改善性购房需求可能会被“误伤”。此外,也不利于二手房的流通,影响市场供应。
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,这次调控的核心内容仍是强调“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,满足合理住房需求”,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本该由卖方承担,会不会直接或变相转嫁给买方,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。当供应短缺时,一般由卖方决定价格,税较容易转嫁,相反则难以转嫁。在一线城市,二手房的规模与新房相当,且由于城市规模大,二手房所处的位置优越,供给有刚性,所以就相对容易转嫁。
不过,关于20%个税的问题,沪版国五条还是留有一些空白,还有待有关部门出台细化政策。21世纪不动产分析师罗寅申称,“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”,从政策的字面上解读还有免征的条款,但没有明确提及哪些房屋不应征收及哪些房屋应征收,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如何征收,这些需要等待税务部门给出进一步的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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