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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年人住宅拟强制规定台阶宽高 |
文章类型:资讯中心 浏览次数:2298 加入时间:2013-05-09 11:55:20 出处: 打印该页 |
新京报讯 (记者魏铭言)记者昨天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了解到,新版国家标准《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》即将发布征求意见稿。其中,拟对专门设计的老年人居住建筑中电梯、楼梯、安全疏散通道等内容,做出适老性的强制规定。普通住宅的适老性改造,可适度参照该标准,以适应老龄化社会中,90%以上的老人都要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的现实需求。
我国现行《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》、《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》涵盖面宽泛,包括老年住宅、养老院、护理院等,执行10余年过程中,部分条文始终存在界定不清晰、力度不够的问题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研发部副主任王贺介绍,正在修订中的规范,明确适用于按独立套型设计、满足居家、社区养老需求的老年人住宅或老年人公寓。
王贺称,新规范中,拟申请设定强制性条文,比如:多层老年人居住建筑,都要设可容纳急救担架的电梯;楼梯台阶宽度、高度等须遵循比旧规范更加严格的低限标准。
此外,汲取上海静安等火灾的教训,新版《规范》中拟强制规定老年住宅(公寓)的安全疏散条文。
■ 现状
儿女“适老性”意识薄弱
全国老龄办预测,今年,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。
然而,专家指出,目前的现状是,很少有儿女意识到家庭“适老性”问题,“北京青松老年看护中心”利用3年时间对7.3万个北京家庭调查显示,无一家庭符合“适老性”。“青松看护”表示,居民家里的电器按钮太多,老人怕用坏了不敢碰,导致生活不便;椅子过矮,貌似舒适但是不足以支撑老人们站起来;马桶两侧都没有扶手,很多老人是在从马桶上站起来时突发脑溢血离开了这个世界。另外,很多家庭都放置地垫,但是地垫很容易滑倒蹭着脚走路的老人。
专家建议,当家中老人的岁数达到60岁时,儿女们就应有计划地一步步营造家中的适老环境。在老人70岁左右时,为老人提供一个相对舒适的居住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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