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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:“土壤污染数据属国家秘密”说法合法 |
文章类型: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:3586 加入时间:2013-05-09 21:16:57 出处: 打印该页 |
原标题[“土壤污染数据成国家秘密”追踪]
“土壤污染数据成国家秘密”追踪
新京报讯 (记者张媛)北京律师向环保部申请公开“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”,今年2月20日环保部书面答复以“国家秘密”为由拒绝公开,后律师又向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昨日,律师董正伟收到环保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,决定维持环保部此前信息公开行为,但表示核定相关结果后将向社会公布。
不满公开结果提出行政复议
今年1月30日,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、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。
今年2月20日,环保部做出《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》,对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等,答复“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于国家秘密,不予公开”。
对《告知书》不满,董正伟又向环保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要求环保部继续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。根据《行政复议法》的规定,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环保部决定维持《信息公开告知书》
5月5日,环保部做出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,并于昨日送达董正伟。
环保部在《决定书》中提出环保部之所以将相关数据按国家秘密管理,主要是完整地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是一项艰巨工程,而相关管理基础薄弱,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土壤调查属于普查性质,受客观条件的限制,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总体状况。因此在问题尚未核实清楚之前,相关数据暂时按照国家秘密进行管理。
环保部认为之前做出的《告知书》合法,因此依法决定维持之前做出该《告知书》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。环保部同时承诺,目前正在对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部分问题进行核定,对一些重点区域更需要开展进一步详查,届时相关结果也会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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